[论语] 宪问篇第十四,标签:四书五经资料,四书五经大全,http://www.67xuexi.com
【原文】
14·9 或问子产。子曰:“惠人也。”问子西
(1)。曰:“彼哉!彼哉!”问管仲。曰:“人也
(2)。夺伯氏
(3)骈邑
(4)三百,饭疏食,没齿
(5)无怨言。”
【注释】
(1)子西:这里的子西指楚国的令尹,名申。
(2)人也:即此人也。
(3)伯氏:齐国的大夫。
(4)骈邑:地名,伯氏的采邑。
(5)没齿:死。
【译文】
有人问子产是个怎样的人。孔子说:“是个有恩惠于人的人。”又问子西。孔子说:“他呀!他呀!”又问管仲。孔子说:“他是个有才干的人,他把伯氏骈邑的三百家夺走,使伯氏终生吃粗茶淡饭,直到老死也没有怨言。”
【原文】
14·10 子曰:“贫而无怨难,富而无骄易。”
【译文】
孔子说:“贫穷而能够没有怨恨是很难做到的,富裕而不骄傲是容易做到的。”
【原文】
14·11 子曰:“孟公绰
(1)为赵魏老
(2)则优
(3),不可以为滕薛
(4)大夫。”
【注释】
(1)孟公绰:鲁国大夫,属于孟孙氏家族。
(2)老:这里指古代大夫的家臣。
(3)优:有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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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滕薛:滕,诸侯国家,在今山东滕县。薛,诸侯国家,在今山东滕县东南一带。
【译文】
孔子说:“孟公绰做晋国越氏、魏氏的家臣,是才力有余的,但不能做滕、薛这样小国的大夫。”
【原文】
14·12 子路问成人
(1)。子曰:“若臧武仲
(2)之知,公绰之不欲,卞庄子
(3)之勇,冉求之艺,文之以礼乐,亦可以为成人矣。”曰:“今之成人者何必然?见利思义,见危授命,久要
(4)不忘平生之言,亦可以为成人矣。”
【注释】
(1)成人:人格完备的完人。
(2)臧武仲:鲁国大夫臧孙纥。
(3)卞庄子:鲁国卞邑大夫。
(4)久要:长久处于穷困中。
【译文】
子路问怎样做才是一个完美的人。孔子说:“如果具有臧武仲的智慧,孟公绰的克制,卞庄子的勇敢,冉求那样多才多艺,再用礼乐加以修饰,也就可以算是一个完人了。”孔子又说:“现在的完人何必一定要这样呢?见到财利想到义的要求,遇到危险能献出生命,长久处于穷困还不忘平日的诺言,这样也可以成为一位完美的人。”
【评析】
本章谈人格完善的问题。孔子认为,具备完善人格的人,应当富有智慧、克制、勇敢、多才多艺和礼乐修饰。谈到这里,孔子还认为,有完善人格的人,应当做到在见利见危和久居贫困的时候,能够思义、授命、不忘平生之言,这样做就符合于义。尤其是本章提出“见利思义”的主张,即遇到有利可图的事情,要考虑是否符合义,不义则不为。这句话对后世产生了极大影响。
【原文】
14·13 子问公叔文子
(1)于公明贾
(2)曰:“信乎,夫子
(3)不言,不笑,不取乎?”公明贾对曰:“以
(4)告者过也。夫子时然后言,人不厌其言;乐然后笑,人不厌其笑;义然后取,人不厌其取。”子曰:“其然?岂其然乎?”
【注释】
(1)公叔之子:卫国大夫公孙拔,卫献公之子。谥号“文”。
(2)公明贾:姓公明字贾。卫国人。
(3)夫子:文中指公叔文子。
(4)以:此处是“这个”的意思。
【译文】
孔子向公明贾问到公叔文子,说:“先生他不说、不笑、不取钱财,是真的吗?”公明贾回答道:“这是告诉你话的那个人的过错。先生他到该说时才说,因此别人不厌恶他说话;快乐时才笑,因此别人不厌恶他笑;合于礼要求的财利他才取,因此别人不厌恶他取。”孔子说:“原来这样,难道真是这样吗?”
【评析】
孔子在这里通过评价公叔文子,进一步阐释“义然后取”的思想,只要合乎于义、礼,公叔文子并非不说、不笑、不取钱财。这就是有高尚人格者之所为。
【原文】
14·14 子曰:“臧武仲以防求为后于鲁,虽曰不要君,吾不信也。”
【译文】
孔子说:“臧武仲凭借防邑请求鲁君在鲁国替臧氏立后代,虽然有人说他不是要挟君主,我不相信。”
【评析】
臧武仲因得罪孟孙氏逃离鲁国,后来回到防邑,向鲁君要求,以立臧氏之后为卿大夫作为条件,自己离开防邑。孔子认为他以自己的封地为据点,想要挟君主,犯上作乱,犯下了不忠的大罪。所以他说了上面这段话。此事在《春秋》书中有记载。
【原文】
14·15 子曰:“晋文公
(1)谲
(2)而不正,齐桓公
(3)正而不谲。”
【注释】
(1)晋文公:姓姬名重耳,春秋时期有作为的政治家,著名的霸主之一。公元前636 ̄前628年在位。
(2)谲:音jué,欺诈,玩弄手段。
(3)齐桓公:姓姜名小白,春秋时期有作为的政治家,著名的霸主之一。公元前685 ̄前643年在位。
【译文】
孔子说:“晋文公诡诈而不正派,齐桓公正派而不诡诈。”
【评析】
为什么孔子对春秋时代两位著名政治家的评价截然相反呢?他主张“礼乐征伐自天子出,”对时人的违礼行为一概加以指责。晋文公称霸后召见周天子,这对孔子来说是不可接受的,所以他说晋文公诡诈。齐桓公打着“尊王”的旗号称霸,孔子认为他的做法符合于礼的规定。所以,他对晋文公、齐桓公作出上述评价。
【原文】
14·16 子路曰:“桓公杀公子纠
(1),召忽
(2)死之,管仲不死。”曰:“未仁乎?”子曰:“桓公九合诸侯
(3),不以兵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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